穗体青〔2024〕24号
各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经研究,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教育局联合主办2024年广州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现将《2024年广州市青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原竞赛规程作废)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广州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
二、指导单位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高尔夫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高星汇(广州)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
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六、竞赛地点
广州南沙高尔夫球会(各组别比赛场地另行公布)
七、参赛单位
广州市11个行政区,广州市内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
八、竞赛项目(14项)
(一)比赛形式:个人比杆赛和团体比杆赛。
(二)比赛分组:比赛分体校组和校园组。体校组按运动员年龄划定组别;校园组按运动员学籍所在年级划定组别。
比赛设项:体校组设甲、乙组男、女子团体和个人共计8个小项;校园组设中学组男女混合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和小学组男女混合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共计6个小项。
九、参赛办法
(一)体校组
1.以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港澳台运动员)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
2.广州市注册并在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或备案的运动员均可参赛,不设市内外户籍参赛资格限制。
3.参赛年龄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4.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1人,各组别运动员3人。
(二)校园组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及《学生学籍信息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具有报名学校正式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审核的在校在读普通中小学或中职学校学生。
2.参赛年级
运动员参赛以《学生学籍信息表》中所在年级参加对应组别小项的比赛。(已毕业的往届复读生不在此列范围)
中学组:初一至高三年级;
小学组:小学一至六年级。
3.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1人,各组别运动员3人。参加男女混合团体赛的队中至少有一名异性运动员,不满足该条件的仅能参加个人赛。
4.参赛单位配置名额:省、市属学校类4个中学组、4个小学组,区属学校类为各区1个中学组、2个小学组。
参赛单位的录取按照以下并列条件录取:
(1)先团体,后个人;
(2)以竞委会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表时的时间排定参赛单位在各组别小项中的先后顺序;
(3)先参赛单位配置名额,后补充名额。
竞委会根据比赛可容纳最大人数规模,在保障参赛单位配置名额的前提下,依序补足空缺名额。
(三)学籍在市、区业余体校的运动员仅可代表体校组参赛;学籍在普通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的运动员可以同时代表体校组和校园组参赛,中学组对应参加甲组比赛,小学组对应参加乙组比赛,不可跨组参赛。
(四)各组别小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平均成绩应在(18洞)120杆及以内。
(五)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均为本单位医疗、保险、突发事件责任人,落实本单位在赛事期间医疗、保险、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六)参赛单位必须在属地为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竞委会提交保险原始凭证。
(七)参赛运动员须经具备有资质的医务单位(含校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需要提交纸质体检证明),并于报到时向竞委会提交健康证明原始凭证。
(八)参赛单位须根据所参加比赛组分别签署《参赛单位赛风赛纪及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后,体校组向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提交,校园组向竞委会提交。
(九)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须签署《运动员落实赛风赛纪、承担安全风险承诺书》、教练员须签署《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落实赛风赛纪、承担安全风险承诺书》后,向参赛单位和竞委会提交。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The R&A规则有限公司颁布的最新版《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竞赛规程、运动员行为准则、比赛条件与当地规则(含补充条款)、竞赛规程补充条款等比赛要求。
(二)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竞委会统一调派。
(三)所设各小项若参赛单位不足3个或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小项比赛。
(四)各组别均为两轮18洞(36洞)比杆赛。
(五)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同时视为自动参加个人赛。同时参加体校组和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的比赛成绩可分别列入运动员所参加小项的比赛成绩排名。
(六)比赛不设淘汰赛,所有运动员必须完成规定轮次的比赛。
(七)比赛按照运动员年龄划分比赛使用发球台,年龄划分标准与比赛使用发球台如下:
16岁及以上:(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子为金色发球台、女子为蓝色发球台;
13—15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男子为蓝色发球台、女子为白色发球台;
10—12岁:(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男子为白色发球台、女子为红色发球台;
9岁及以下:(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子为紫色发球台、女子为彩色发球台。
(八)名次决出
比赛任何一轮均不设并列名次。个人比赛中,运动员在每一轮比赛的个人成绩之和为个人总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团体比赛中,每轮比赛采用各队3名队员中成绩最好的2名运动员的个人成绩之和作为该队在该轮的团体成绩,累计各轮团体成绩之和为该队的团体总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1.第一名出现并列时的名次决出。所有规定轮次结束后,团体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照“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的名次决出”的办法决出团体第一名;个人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时,采用逐洞附加赛的方式决出第一名。当出现多个组别都需要进行附加赛并且需要依序进行时,出发的顺序为先小年龄的组后大年龄的组,先女子后男子,先校园组后体校组。
进行附加赛的球洞由技术代表或裁判长决定。但是,如果恶劣天气或日照时间等原因无法在提交记分卡后20分钟内开始附加赛,技术代表或裁判长有权决定,按照“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的名次决出”的办法决出第一名。
注:个人总成绩第一名出现三个及以上并列时,在逐洞附加赛中决出第一名后,其余个人(无论在附加赛中成绩如何)按照“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的名次决出”的办法决出后续名次的排名。
2.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的名次决出。个人比赛,则先比较最后一轮的个人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以同样办法比较最后一轮第10—18号洞的单洞成绩相加的个人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从最后一轮到第一轮的顺序从第18号洞开始从后向前逐洞比较个人单洞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直至决出所有名次;若仍相同,用抽签决定相应名次。团体比赛,则先比较这些队最后一轮的团体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以同样办法比较这些队第一轮的团体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从最后一轮到第一轮的顺序从第18号洞开始从后向前逐洞比较相关队伍的团体单洞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直至决出所有名次;若仍相同,用抽签决定相应名次。
注(1):第一轮比赛结束后,个人成绩(包含第一名)出现并列时,采用“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的名次决出”的办法决出个人第一轮排名。
注(2):每一轮的团体成绩采用的个人成绩有两人或多人相同时,则比较该轮的个人排名,采用排名靠前的运动员的个人成绩来计算该队在该轮的团体成绩。
(九)在任何一轮的比赛中,如果某支代表队中有运动员被取消资格或退赛,除非竞赛委员会特别说明,否则该运动员仍可继续代表本队完成后续轮次的团体比赛。
(十)在任何一轮比赛中,如果某支队伍有2名及以上运动员被取消资格或退赛,该支队伍将被取消资格。
十一、奖牌及计分办法
(一)获得各小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状;获得奖励名次的运动员,颁发奖状。
(二)计分办法:各组别小项分别录取前八名,各名次分数按13、11、10、9、8、7、6、5分计;不足6名(含6名)录取名额的项目如数录取,其余减一录取,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三)设“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
1.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体校组和校园组分别按参赛队伍数量的30%设置奖项,颁发牌匾。由竞委会按各队伍综合表现评定。
2.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各组别按参赛运动员数量的10%设置奖项,颁发证书。
3.优秀教练员奖:从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推荐产生,颁发证书。推荐人员执教队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且无违反赛风赛纪行为。
4.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总人数30%由裁判长推荐产生,颁发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体校组代表队于6月11—30日在广州市训练竞赛科研管理系统(https://www.jingxuntong.cn/)进行线上报名。各代表队需导出报名表注明单位、单项等,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并扫描成电子文件,并于7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竞委会邮箱8159177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校园组于6月11—30日进行报名。各代表队提交报名表时,需按报名表固定样式填写相关信息,区属学校加盖区教育局和学校公章,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和省属学校加盖校章后扫描成电子文件,同报名表电子表格一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竞委会邮箱8159177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当同一个学校提交多份报名表时,以最后提交的报名表为准。校园组参赛单位名单于7月10日前公布。
(二)报到
1.代表队报到:比赛前1天到比赛场地报到。报到地点为竞委会办公室(南沙高尔夫球会会所内)。
体校组报到时需提交:报名表、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运动员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广东省青少年体育竞赛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或注册备案材料、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参赛单位赛风赛纪及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校园组报到时需提交:
(1)报名表(表中须包含运动员学籍信息字段,如学籍号等,如无请自行添加。区属学校加盖区教育局和学校公章,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加盖校章)。
(2)各参赛运动员学籍表(在学校教务处打印,加盖学校公章)。
(3)各参赛运动员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及外籍学生需持有所在地区、国籍有效身份证、护照原件。(因特殊情况可提供证明有效身份信息证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医保卡、社保卡、临时身份证等带有本人照片信息的证件)。
(4)参赛单位赛风赛纪及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加盖学校公章)。
(5)运动员落实赛风赛纪、承担安全风险承诺书(运动员本人及监护人签名)。
(6)教练员、裁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落实赛风赛纪、承担安全风险承诺书(本人签名)。
(7)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健康证明。
2.运动员报到:于比赛日(第一轮)10:00前到比赛场地报到。报到地点为南沙高尔夫球会一楼运动员区。
3.裁判员报到:于比赛前2日到比赛场地报到。
(三)技术会议
1.现定于2024年7月21日16:00在竞委会办公室(南沙高尔夫球会会所内)召开联席会议,各代表队须派领队、教练员各1名参加。
2.所有报名运动员参赛项目一经确认,不得改项、换人及增报项目人员。
十三、服装和器材
(一)运动员参加比赛时须穿符合高尔夫球运动的服装。
(二)参赛器材运动员自备。
十四、运动员技术等级办理
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18号令)、《体育总局关于设立和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2〕19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规定
承办单位需合理规划比赛区域及相关备赛区域(如候赛区、用餐区、更衣区等),做好标识指引,并安排医务室、保卫部门等有关人员协助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配备AED除颤仪、医疗箱等急救设备,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赛事安排有序。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
1.《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赛单位赛风赛纪及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体校组)》(模板)
2.《参赛单位赛风赛纪及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校园组)》(模板)
3.《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运动员落实赛风赛纪、承担安全风险承诺书》(模板)
4.《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落实赛风赛纪、承担安全风险承诺书》(模板)
5.《2024年广州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校园组)报名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