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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穗体青 发布时间: 2022-05-12 17:34:14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穗体青〔2022〕25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属训练单位及有关单位:

  今年,广州市体育局将主办65项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现将《2022年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各参赛单位及承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体育局

  2022年5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穗体青〔2022〕25号(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




  2022年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防控优先”原则,严防常态化下疫情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内传播,保障青少年及赛事活动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体育赛事活动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州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不得在疫情风险处于中、高等级的地区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疫情防控为先。要把广大青少年及赛事活动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办赛过程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做到要求不降、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安全。

  (二)强化办赛主体责任。办赛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赛事不同风险环节的综合评估,科学制定赛事活动的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活动调整、延期或者推迟举办决策机制,把赛事活动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到赛事组织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三)压实属地防控管理。结合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赛事活动举办地属地职责。承办单位要与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共同建立相关风险研判、方案审核、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和防控工作指导。承办单位要与医院定点挂钩,与医院实现发热人群信息共享,在医院建立参赛人员就诊绿色通道。

  (四)优化竞赛办法和比赛日程。办赛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细化常态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竞赛工作计划,结合项目特点和参赛人员情况,修订完善竞赛办法,调整优化比赛日程,避免人员聚集。

  三、防控措施

  (一)参赛单位要开展参赛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教育,落实本单位参赛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承办单位要对所有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媒体人员等相关人员做到身份必录、信息必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健康码和行程码必须为绿码方可入场。在非比赛区域的公共场所均应佩戴口罩。

  (三)不接受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比赛。

  (四)所有符合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员落实应接尽接、全程接种。

  (五)所有比赛采取全封闭空场模式,要求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赛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报到时出示核酸检测结果、穗康码、行程码,并实行体温检测准入制。禁止临时现场报名参赛。

  (六)承办单位要明确参赛人员旅途防护要求,按照错峰、错时报到原则,细化优化报到方案和报到流程,确保报到不扎堆。

  (七)承办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比赛规模,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所需的设施、药品、防护用品等相关物资。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特别是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规范操作流程,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八)赛场为室内场馆的,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同时保持排风扇等抽气装置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九)除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馆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用餐。严格落实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发现有人员密集的情况,应及时劝导疏散。

  (十)强化场所卫生防控,比赛期间对公共区域(通道、电梯、公共卫生间、食堂等)和公共物品(门把手、器材等)每日清洁消毒。在场次间隙,对比赛场地和竞赛器材再次进行消毒。确保清洁消毒等达到相关要求,消毒方法参照《消毒剂使用指南》(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执行,并在适当区域设置临时隔离点。

  (十一)严格落实分散就餐和错峰就餐,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按分批次、分桌就餐或采取送餐至各自场所分开就餐。

  (十二)赛事竞委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各参赛单位防疫责任人每天对所属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裁判长负责全体裁判员健康监测,承办单位负责人负责其所在单位参与赛事活动相关人员健康监测),确保不漏一人、随时备查。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隔离并报竞委会。

  (十三)承办单位要在主办单位及属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预案,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规范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求。

  (十四)比赛举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有其他要求的须严格遵照执行。

  四、应急处置

  (一)建立应急沟通机制。赛事主办方、承办方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启动赛事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隔离与诊疗措施,同时,协助疾控机构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等的追踪调查工作。

  (二)落实熔断机制。要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因时因势调整、熔断的相关预案。做到“一赛一方案”。一旦发生突发疫情或疑似感染病例时,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机构要求和指引,启动熔断机制,及时调整、延期或暂停赛事,做好场馆封闭、管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信息报备、健康监测等工作。

  (三)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发现发热病症人员、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工作人员对发热患者询问流行病学情况,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发热患者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或者行程码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市行程,应报告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办、市体育局,并致电120急救中心转运发热门诊开展核酸排查。健康码、行程码正常的人员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开展核酸排查。发现密切接触者,应报告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疾控中心、市体育局,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按照疑似病例进行处置,应致电120急救中心,说明具体情况,由120急救中心负责安排医务人员和车辆,及时转运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若密切接触者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次密切接触者可以确定为与密切接触者在密闭场所较长时间的人员,做好人员信息登记,进行健康风险告知,一旦出现发热、干渴、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排查。

  (四)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所停留的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经消毒后的区域方可以继续开放。

  (五)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始终严格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防控部门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

  (六)做好疫情防控的动态调整。根据“分级分类、动态调整”原则,如赛事举办时我市疫情形势和防控风险等级发生变化,主办单位须根据届时市、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有关措施,并及时请示报告有关事项。

  (七)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应急处理。密切关注赛事活动期间复杂天气变化,视情合理调整时间、场地和内容;加强活动环境管理,做到安全巡查全覆盖,防止打架斗殴、火灾、触电、溺水等事件发生,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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