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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州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7-22 17:53:32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穗体群〔202219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州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各市属体育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开展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广州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体育局

2022722

(联系人:刘国斌,联系电话:38741442


广州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从紧开展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有效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各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在总结前期赛事活动安全管理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各项赛事活动举办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赛事活动举办责任,做好风险研判,根据赛事活动实际情况制定“1+3+1”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机制,主要包括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安保方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建立健全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积极采取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适用范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群众体育活动是指以强身、健体、娱乐、休闲、社交等为目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依法举办的体育活动(国际性赛事活动按照体育总局相关要求执行)。

三、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项赛事活动举办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广大参与赛事活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科学研判赛事活动风险,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科学前瞻,高效实用。各项赛事活动举办必须结合国家、省、市当前对赛事活动开展的要求和项目自身赛事活动特点,优化赛事活动方案,拟定赛事活动“1+3+1”安全管理方案和熔断机制,并做好属地相关部门报批报备工作。

(三)强化办赛主体,压实办赛责任。各项赛事活动举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赛事活动安全主体责任,强调“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把赛事活动的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岗位、个人身上,形成倒逼问责机制。

四、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一)各项赛事活动举办必须结合属地安全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赛事活动举办地属地职责。承办单位要与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共同建立相关风险研判、方案审核、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和防控指导,做好相应报批报备工作

(二)承办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拥有举办、履行赛事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赛事活动开展必须制定“1+3+1”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机制,即赛事活动风险评估报告、疫情防控方案、安保方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上述文件的制定必须按照属地及赛事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定,应尽可能详尽。

(四)赛事活动必须建立熔断机制,增强风险意识,详细制定工作预案并对照执行。赛事活动举办期间要适时组织专题会议研判风险,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发生疫情风险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终止赛事活动,确保安全可控。

(五)活动开展前必须对参与人员(工作人员、运动员、裁判员)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做好安全防控知识普及,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梳理并告知参与人员。提前为参与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政策,在属地职能部门指导下,做好赛事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七)赛事活动举办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志愿者、裁判员等。根据活动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应急通道、消防通道,安排足够的人员和器材做好现场维护工作。对活动参与人员进行分区和证件管理,明确相关人员活动区域,避免出现混乱现象。

(八)赛事活动场地在准备、布置阶段,应做好施工人员安全保障工作,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做好突发事件或施工事故应急预案。在活动开始前,做好各功能区工作人员到位和物资器材布置检查工作。

(九)结合气候特点,各项赛事活动的组织必须围绕高温、暴雨、强日晒、强风、严寒等天气因素带来的影响加强研判,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有效避免天气变化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合理选择赛事活动举办地点,有效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十)赛事活动开始前,赛事活动组织单位必须针对社会治安、疫情防控、极端天气等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组织开展应急处突综合演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问题。

(十一)赛事活动开展期间,必须再次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志愿者、裁判员)和应急沟通机制进行检查,确保各岗位人员按时到岗,沟通渠道畅通。

(十二)赛事活动开展期间,必须再次检查赛事活动物料的准备情况,包含:比赛器材、功能区的设置(隔离区、媒体区、医疗区等)、指引、文具、补给等配套设施设备。

(十三)赛事活动开展期间,如遇疫情、社会治安、极端天气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管控现场,及时上报熔断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赛事活动作出暂停、延期、停止的决定。

(十四)赛事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比赛器材进行回收,对相应的赛事活动物料进行留底存档,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做好突发事件或施工事故的应急预案。

(十五)赛事活动结束后,应对场内的物料设置、赛事活动产生的垃圾及时回收处理,并对场地进行复原,在得到场地方的确认后方可离场。

(十六)赛事活动结束后,应对活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进行跟踪服务,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赛后离场的安全跟踪服务,并组织工作人员对赛事活动进行总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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