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穗财绩﹝2014﹞5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财绩﹝2017﹞10号)等文件的要求,广州市游泳协会对2016年市级体彩公益金补助广州横渡珠江活动经费项目出具了绩效自评报告,在广州市财政局的复核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 年广州横渡珠江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承办,活动经费委托给广州市游泳协会实施。以“全民健身奥运同行”为主题,由包括市直有关单位及佛山、东莞、河源、中山、肇庆、清远市等25 个单位组成40 个游渡方队,共1932 人参加横渡活动。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16 年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50 万元,实际支出240.24 万元,预算完成率和实际支出率96.10 %。资金使用主要按照采购合同支付场地布置、救生器材、队伍组织、设施搭建及景观布置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情况
综合评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等级为良。
(一)绩效目标
组织2200 人进行竞渡和游渡活动,严格开展竞渡和游渡人员的选拔、测试和救护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横渡珠江任务;通过开展横渡珠江活动,逐年提高珠江水质;通过开展横渡珠江大型群众活动,打造城市群众体育品牌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2016 年基本完成设定的绩效指标。2016 年度完成绩效目标情况如下:组织2200 人进行竞渡和游渡活动;提高珠江水质,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共清疏管道约182 公里、检查井4000 余个、污水收集口100 余个,清淤量4837 立方米,出动监测人员100 人次,报告有效监测数据近1800 个,出具水质分析报告10份;极大地提高了广州市民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性。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项目的产出指标和绩效指标设为“指标1”“指标2 ”,未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来命名表述,无法体现项目实施需要达到的产出效益,缺乏明确性。项目的部分指标设定为路面绿化、污水清淤、水质监测等,与项目单位的职能无关,绩效指标的设置缺乏合理性。广州横渡珠江活动作为常年性项目,缺乏往年数据作为对比,无法证明指标效益。
(二)相关建议
1.建议项目加强项目论证、可研、风险防范等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佐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为提高绩效自评工作打下基础,同时提高资料提交的及时性。注意收集项目实施过程文件,如项目的游泳技能测试方案和组织测试的报告等材料,以证明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程度。对于招投标委托第三方的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和用款单位要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评价进行充分沟通,对项目验收形式、验收佐证材料等内容进行细化,以证明绩效完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落实财政资金所发挥的效益。
2.建议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单位和第三方运营方的工作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便于指导下一年度项目的运营实施。对项目实施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详尽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并对项目下一步发展提出有效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广州市体育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