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体育局
关注 · 微信

广州市体育局
关注 · 微博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公示

2022年广州市社会力量举办群众体育活动公开招募公告

来源:穗体群 发布时间: 2022-07-29 18:04:11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支持力度,提高公共体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助力广州世界体育名城建设,广州市体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广州市社会力量举办群众体育活动公开招募工作,吸纳一批社会力量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体育健身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积极申报。

  招募时间

  2022年7月29日—8月8日

  招募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备举办群众体育活动资质的法人单位。

  招募条件

  本公告所称“群众体育活动”,是指以强身、健体、娱乐、休闲、社交等为目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依法举办的体育活动。申报群体活动补助经费的社会力量,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和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7.已获得财政补助的群众体育活动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补助。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或其他法律法规明确不得申报的,不能申报补助。

  (二)活动条件

  补助申报的群众体育活动项目包括广州市体育局计划举办和社会力量自主举办两类,采用定量评价办法实施评审,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资质条件(20分)

  (1)申报单位情况(5分)

  (2)承办经验(15分)

  2.活动方案(60分)

  (1)社会效益(10分)

  (2)活动等级(10分)

  (3)活动规模(10分)

  (4)组织保障(10分)

  (5)新闻宣传(5分)

  (6)安全保障(5分)

  (7)医疗保障(5分)

  (8)场地保障(5分)

  3.经费保障(20分)

  (1)经费预算(10分)

  (2)自筹资金(10分)

  4.特色创新(10分)

  (1)项目创新性(3分)

  (2)文化特色(2分)

  (3)品牌赛事(5分)

  补助标准

  单个群众体育活动项目补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核定预算总额的80%,且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

  广州市体育局根据补助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单位,按五个档次实施补助:A档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B档补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含40万元);

  C档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D档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E档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每个申报单位当年度获得补助的群众体育活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含2个)。

  招募程序

  广州市体育局向社会公开发布社会力量举办群

  众体育活动招募公告,发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宣传。

  本市范围内符合招募条件的社会力量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向广州市体育局递交书面申报表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广州市体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小组,并由评审小组根据《广州市社会力量举办群众体育活动项目评审标准》实施评审,出具评审建议。

  广州市体育局根据评审建议等有关材料进行审

  核,形成补助意见,并在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市财政部门批复预算,与承办单位签订补助合同,按合同约定拨付补助。

  六、组织实施

  承办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补助项目如期按合同约定完成。

  本补助项目的资金来源于体育彩票公益金,故承办单位应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体经﹝2019﹞72号)规定,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宣传。

  补助资金限用于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场地和设备租赁、现场布置、医疗救护、安全维稳、交通运输、宣传报道、食宿餐饮、评审酬金、奖品奖牌、聘请人员、制作证件、购买保险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公务接待、发放奖金、购置车辆等事项。

  七、效果评估及监督

  (一)效果评估。承办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负责,不得超出范围支出,在财务报告中如实对补助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单独反映。广州市体育局负责对补助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效果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为优秀的项目,下一年度申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补助。评估为不合格的项目,取消承办单位下2个年度内的补助申报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补助。

  (二)评价指标。群体活动项目的效果评估采用定量评价办法,根据《广州市群众体育活动效果评估标准》进行,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包括安全举办、规范举办、市民体验、特色创新四个方面。

  八、提交申报资料方式及地址

  提交申报资料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8日17:30截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接收)。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提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如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物流服务商,在快递单上清晰写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寄件人及收件人名称和联系方式[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方式: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83625527]。采取寄付的方式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申报资料邮寄至提交地址,拒收到付件。)

  九、审核小组、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小组由五人组成,审核时间: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09:30,地点:广州天河体育中心西门广州亚体文化中心三楼328会议室。

  十、联系事项

  招募单位:广州市体育局

  地址:广州天河体育中心西门

  联系人:刘国斌

  联系电话:38741442

  邮编:510620

  委托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8362552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附件: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力量举办群众体育活动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