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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穗体青 发布时间: 2021-12-21 15:15:2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穗体青〔2021〕44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负担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体规字〔2020〕2号),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摸查工作的通知》(粤体青〔2021〕31号)有关精神,准确掌握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现状,进一步为政策制定、规范管理、扶持发展提供依据,决定组织开展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摸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查登记对象

  广州市范围内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或普通高中学生(含职高)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的机构。如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公司、体育培训学校、体校、公共体育场馆等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的各类校外体育培训主体,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

  二、摸查登记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摸查登记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场馆设施、开设项目、收费方式、师资力量、学员情况、赛事活动、主要问题、意见建议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所有填报数据仅用于体育行政部门内部使用,并为下一步制定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摸查类别

  本次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摸查包含但不限于田径、游泳、水球、跳水、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曲棍球、棒球、手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壁球、橄榄球、体操、健美操、蹦床、体育舞蹈、武术、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击剑、射击、射箭、马术、冰雪运动(滑雪、冰球、花样滑冰、冰壶等)、模型类运动(车辆模型、航海模型、航空模型)、攀岩、潜水、自行车、平衡车、棋类、定向、无线电测向、滑板、轮滑、电子竞技、瑜伽、跳绳等项目。

  五、信息登记方式

  请填报单位于12月31日前任意点击以下其中一个链接进入信息填报界面,准确填报有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已进行信息登记的单位不再重复填报。填报单位要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严禁数据造假,一经发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关注“广州体育”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选择“微服务”,点击“体育校外培训登记”。

  (二)打开广州市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tyj.gz.gov.cn),依次点击栏目“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打开稿件“广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

  (三)微信搜索关注“广州市体育总会”官方公众号,在底部菜单栏点选“便民惠民”,点击“体育校外培训登记”。

  (四)微信搜索关注“群体通”官方公众号,在底部菜单栏点选“活动赛事”,点击“体育校外培训登记”。

  (五)打开“群体通”官方网站(www.quntitong.cn),在首页依次点击栏目“资讯公告”——“平台公告”,打开稿件“广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

  (六)下载安装“群体通”APP,打开APP在主页点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热点图片链接。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倡导各体育有关单位主动开展信息登记工作。要与属地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接获取相关信息,要充分利用镇街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原则,以宣传动员和实地走访等形式,多措并举,全面摸清辖区内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排查审批情况、营业情况,建立完善基础工作台账,确保全数登记在册。

  (二)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属下场馆单位要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建立三级工作机制。名单回执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电子邮箱:gzstyjqsntyc@gz.gov.cn)。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体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穗体青〔2021〕44号(广州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摸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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