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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25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5-06 10:25:49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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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体办函〔2024〕31号



吴榕凯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场舞管理细则立法减少噪音扰民的建议》(第20242252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体育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园林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真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场舞赛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推动广场舞健身活动健康、安全、有序、蓬勃发展,尽最大可能减少体育活动引发的环境噪声污染,市体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广场舞管理工作。一是大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参加体育运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二是积极引导和推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向协会会员单位、广场舞运动爱好者发出广场舞健身倡议,倡导广场

  舞组织者、爱好者在开展广场舞运动时科学设置活动地点,严格控制设备音量,减少噪音扰民。三是督促各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人员,在体育场地入口处设置了进场须知,主动提醒锻炼人员自觉遵守公共体育场地管理秩序,督促值班执勤人员及时对噪声扰民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广泛吸取群众智慧,依靠群众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在噪声污染防治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全民健身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与服务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一)充分利用“户外节”“体育节”等品牌活动、“群体通”网络平台及其他宣传平台,不断丰富宣传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7〕193号)的要求,努力使减少噪音扰民成为市民共识。

  (二)认真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工作任务,重点指导督促各公共体育场馆按时间节点推动相关措施落实。推广使用无线耳机和定向音响设备,积极引导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规范娱乐健身行为。

  (三)充分发挥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市体育舞蹈协会作用,紧密结合广州实际,编制印发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管理指引,进一步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以及活动区域、时段、音量、建议使用的音响器材等,加强市民自发性健身娱乐降噪引导。协调相关协会向会员单位、广场舞运动爱好者发出广场舞健身倡议,倡导广场舞爱好者、组织者在开展广场舞运动时按照有关规定和指引选择适当的活动场地,减少因开展广场舞活动引发的邻里纠纷和矛盾。

  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全民健身氛围,促进广场舞健身活动文明、健康、有序发展,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我们将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在广大市民大力支持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监管手段,不断加强和完善广场舞管理,尽最大可能减少噪音扰民。

  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体育局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邱小勇,联系电话:3800498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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