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广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穗厅字〔2021〕30号)精神,全面规范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广东省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广州市体育局会同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设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