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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大中小学校担任体育教练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2-23 13:32:36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实施细则》(粤体规【2024】1号)第四条,任职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举止文明。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3.热爱体育事业,了解相应运动项目的竞赛规程及裁判规则,熟悉相应年龄段学生的运动生理、心理特点。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任职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地市级以上体育运动学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且经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担任相应学校体育教练员,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任职高等院校体育教练员,应取得运动健将及以上等级称号。

  2.任职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练员,应取得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称号。任职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山区等乡村中小学校的体育教练员可以适当放宽专业条件。

  学历及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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