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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等多个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全市游泳场所

来源: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7-30 01:21:2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7月26日下午,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广州市卫计委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游泳场所第四站(黄埔区站)行动,计划8月中旬实现全市11个区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全覆盖。

联合检查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游泳场所国家标准(GB19079.1-2013)对全市经营性游泳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持证经营、水质、救生员配备情况、应急预案、警示标志等。当天还专门邀请了普法专家、省委党校乔亚南博士就依法合规经营进行宣讲。乔亚南博士强调,游泳是一项国家明确规定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经营者须申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过程中确保合法合规,否则会给消费者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也会给自身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

据了解,联合监督检查行动是广州市体育局“安全游泳,幸福万家”2018年游泳安全管理系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市体育局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州市体育局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高危体育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不懈努力,具体包括:一是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高危许可证行政审批制度,将全市游泳场所纳入规范管理范围,实现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部门合作,建立了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与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卫计委联动机制,每年在泳季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游泳场所。三是加强普法培训。开展场馆管理员、游泳救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管理场馆水平,应急救助能力和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安全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2018年,在全市举办13场培训,培训人数达1580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广州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行政许可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着力提高游泳场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五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高危体育项目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印制发放高危体育项目管理法规和宣传册,向管理人员、管理对象和市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广州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市经营高危项目场所进行动态监控。为方便广大经营单位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广州市体育局还公布了相关服务指引。广州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办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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