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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教练员管理人员和业余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穗体青 发布时间: 2022-02-25 16:46:38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穗体青〔2022〕11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属训练单位,市体科所: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教练员、管理人员及业余运动员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网址

  (一)电脑端注册网址

  各区注册数据录入及申报、各专项进行注册资料网上审核均通过“广州市训练竞赛信息管理系统”(http://112.94.64.198:808/gztcims/)进行网上操作。

  (二)移动端注册网址

  新注册运动员注册数据录入除了通过电脑端录入外,也可以从移动端录入(关注“广州体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栏目“广州市运动员注册”)。通过移动端录入的注册数据,由各区统一进行申报注册。

  移动端和电脑端录入注册数据为二选一,不能同时从两个端口录入注册数据,以免发生数据重复。

  二、教练员和管理人员注册

  (一)注册确认对象

  1.2022年教练员、管理人员新注册

  凡参加市体育局举办的市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区属教练员、训练管理工作人员,市属体校、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含体育俱乐部)等承担区参加市级比赛任务的带训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在2021年以前未在广州市体育局进行过注册登记的,必须进行资格注册。

  2.已注册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2021年以前已经注册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目前仍继续从事训练和管理工作的,必须进行确认才能参加2022年度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青少年各项目比赛。以前已经注册,但目前已经退休或离职,不在本单位从事训练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不需进行确认。

  (二)注册时间和地点

  注册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

  (三)注册要求

  1.统一由有注册资格的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余单位或个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将不予受理。

  2.教练员、管理人员新注册

  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教练员提交《广州市教练员注册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1份,贴近期证件照,《广州市新注册教练员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

  管理人员提交《广州市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1份,贴近期证件照,《广州市新注册管理人员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

  上述表格须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2)教练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注册单位验证后归还教练)。

  (3)教练员、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注册单位验证后归还教练和管理人员)。

  3.编制外业余教练员新注册

  (1)各区聘请业余教练员,必须是所在行政区从事青少年业余训练的人员,方能进行注册。

  (2)各区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含体育俱乐部)的业余教练员,必须承认其带训运动员归属权为注册单位,并代表注册单位参加市级比赛(建议签订协议书,期限到2022年12月)。

  社会培训机构(含体育俱乐部)教练同时带多个区队员训练的,教练只能代表一个区注册,所带的队员在注册所在区的,带训教练填本人。其余非教练注册所在区的队员,带训教练填队员所在区相应项目教练。

  (3)由区统一填报《广州市编制外教练员注册汇总表》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4)注册所须提交的材料同上。

  4.教练员、管理人员确认

  (1)教练员分项目提交《广州市确认教练员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

  (2)管理人员分项目提交《广州市确认管理人员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

  上述表格须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3)资料变更须提供的材料

  确认教练员、管理人员职称、学历等变动的,需填写信息变更汇总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注册单位验后归还)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确认教练员、管理人员注册代表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变更注册单位申请和现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确认教练员实际带训项目2个以上,都需带队参加比赛的,须以区为单位提供包括原注册项目在内的拟注册项目汇总表。

  三、业余运动员注册

  (一)注册确认对象

  1.2022年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新注册

  凡参加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注册。已在国家、省体育局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仍需在市办理注册后方可参加市级比赛。

  2.2021年已注册的运动员进行确认

  2021年以前已经注册的运动员,必须进行确认才能参加2022年度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青少年各项目比赛。

  (二)注册时间地点

  1.第一阶段(注册数据录入及申报阶段):系统开通录入及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各单位请按要求录入运动员资料,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三个月内证件照(具体要求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采集个人身份信息时,内地运动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导入,不能手工录入。各单位自备神思牌ss628-100系列第二代身份证验证机。

  香港、澳门籍运动员不需要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导入信息,也不能采用批量导入注册信息形式录入,其注册信息只能在系统专用端口通过手工录入。

  2.第二阶段(纸质资料审核阶段):2022年3月28日至30日办理注册材料审核等相关手续,请各单位将运动员注册资料按注册汇总表名单顺序、分项目整理汇总,由专人负责把注册资料分项目交付审核。

  3.第三阶段(系统内资料审核阶段):2022年3月31日—4月8日,各训练单位专项部完成注册名单系统内审核等相关手续。

  (三)注册项目

  2022年广州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项目为田径、游泳、跳水、击剑、羽毛球、体操、乒乓球、蹦床、射击、赛艇、皮划艇、静水回旋、足球、篮球、举重、高尔夫球、柔道、摔跤、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网球、蹼泳、拳击、曲棍球、手球、棒球、垒球、水球、排球、花样游泳、射箭、现代五项、空手道、帆船、攀岩、滑板、轮滑、花样滑冰、冰球、马术共41项,其中射箭、现代五项、空手道、帆船、攀岩、滑板、轮滑、花样滑冰、冰球、马术为新增项目。

  (四)有关原则与要求

  1.统一由有注册资格的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其余单位或个人办理登记手续,将不予受理。

  2.运动员须办理省注册或备案

  参加市体育局举办的市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含广州户籍、非广州户籍),须代表广州在广东省体育局成功办理注册或录入资料备案(新注册运动员除外),可以不拍骨龄。

  3.注册优先原则

  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注册一个项目,如出现新注册运动员在2个以上区进行注册申报的,由相关区自行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存在争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在区属训练单位或学校训练的运动员,以运动员第一训练单位所在地为第一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学籍所在地为第二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户籍所在地为第三优先注册条件。

  (2)在市属训练基地训练的运动员,以运动员输送单位为第一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学籍所在地为第二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户籍所在地为第三优先注册条件。

  4.新注册运动员材料总体要求

  所有新注册的运动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为基本材料。资料审核时需交验如下材料(各类表格分项目打印),凡资料不齐全或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接受注册:

  (1)中小学生运动员提交所属区教育部门提供的2022年《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含广州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统一编号,学籍号码必须与市教育局网上资料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国际学校、中专、大学学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幼儿园学生提供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就读证明。每名运动员1份,不得合并。

  (2)《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1份,登记表中贴本人近三个月内大1寸证件照1张,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登记表必须家长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发现代签直接取消注册资格,因代签造成纠纷的追究代签人和负责领导责任。

  (3)《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新注册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2份,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4)分项目提交在广东省体育局注册或备案的运动员汇总表,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5)香港、澳门籍运动员除了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香港、澳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给各区。

  5.省内户籍运动员新注册要求

  (1)持省内非广州户籍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是未经该户籍所在市体育行政部门注册或备案的,方能进行注册。

  (2)凡已在省体育局注册和备案的运动员,如未经原注册单位和备案单位同意,又代表其他区进行注册和更改姓名或年龄重新注册的,属无效注册,并按有关规定对注册单位进行处罚。

  6.省外户籍运动员新注册要求

  (1)持省外(含香港、澳门)户籍和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在广州市辖区内就读并具有两年以上学籍(小学一年级以下除外),方可注册。须提供属地教育部门提供的2022年《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每名运动员1份,不得合并。

  (2)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如未经原注册单位同意,又代表其他区进行注册和更改姓名或年龄重新注册的,属无效注册,将按有关规定对注册单位进行处罚。

  7.确认办法及要求

  (1)所有2021年前各运动项目已注册运动员须通过注册系统办理确认申请手续。资料审核时交验《广州市业余运动员确认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凡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2)确认时,如学籍发生变化的,资料审核时需提交新的所在地教育部门提供的《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每名运动员1份,不得合并。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市业余运动员信息变更汇总登记表》。

  (3)已在市体育局成功注册的运动员,只能进行确认,不得再重新录入资料进行新注册。因去年没确认,今年无法在系统内进行确认操作的,各单位分项目填写重新确认申请表格,由体育局对名单进行审核处理。

  (4)需转项的运动员,按正常确认流程完成确认,同时分项目填写《2022年广州市青少年运动员项目转项汇总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转项只在注册期间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5)确认运动员如要变更代表单位,需提交原注册单位提供的“放弃运动员注册资格确认函”(可在管理系统下载),放弃函须有原教练、运动员家长签名,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现注册单位“接收运动员注册确认函”(可在管理系统下载),接收函须有运动员家长签名,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放弃函和确认函纸质版与注册资料一并提交,同时扫描电子版上传到广州市训练竞赛信息管理系统。但下列情况不受前述所限:

  一是运动员在原注册单位3年内未代表注册单位参加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各项比赛,则运动员可以直接向广州市体育局申请变更代表单位,不需经原注册单位同意。相关手续由拟转入注册单位办理,需提供该运动员注册项目近3年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各项比赛的秩序册原件(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供核查。

  二是运动员因升学或转学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变更,根据注册优先原则,原则上仍保持代表原注册单位注册,拟转入学校所在单位不得以变更注册单位才给予就读为条件,强制变更运动员注册单位。经协商原注册单位同意的,可办理变更运动员注册单位。运动员在原单位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可签订协议,运动员变更注册单位后参加省以上比赛所取得成绩由原注册单位和现注册单位各按50%计算。协议一式3份,原注册单位和现注册单位各1份,另1份交广州市体育局备案。

  (五)参赛资格

  运动员注册后方可参加市体育局举办的市青少年各项目比赛。

  注册运动员只能代表广州市参加各项比赛。未经广州市体育局同意另行代表其他单位参加比赛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六)注册费用

  正常注册不收费,补办注册证的由第三方制证公司每张收工本费10元。

  (七)注册说明

  本通知内容如与《广州市第十九届青少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有冲突的,以《广州市第十九届青少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为准。

  四、部门(单位)职责

  (一)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组织本次注册工作。

  (二)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协助青少年体育处做好注册资料录入监督,转项、转区、户口变更、更改姓名运动员审核,注册证制作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三)各训练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所属专项注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各专项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注册审核工作。

  (四)各专项部:负责注册纸质资料审核和网上审核,汇总修改信息,向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报送本项目审核情况。

  (五)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安排分管注册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广州市体育局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王超武、何卫龙,联系电话85564547、1371110925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穗体青〔2022〕11号(广州市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教练员管理人员和业余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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