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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关于2019年度教练员、管理人员及业余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穗体竞 发布时间: 2019-03-08 09:04:08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穗体竞〔2019〕9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属各训练单位,市体科所,市足协,高协:

为进一步加强2019年度全市教练员、管理人员及业余运动员注册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网址与培训

(一)注册网址

各区注册数据录入及申报、各专项进行注册资料网上审核均通过“广州市训练竞赛信息管理系统”(地址:http://210.72.2.161:808/gztcims/)进行网上操作。

(二)培训工作

1.培训对象

各专项部长及工作人员1-2名,各区负责注册工作负责领导及工作人员1-2名。

2.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地点:广州市体育局一楼新闻大厅。

3.培训内容

(1)教练员注册

(2)运动员注册

(3)管理人员注册

(4)注册审核

4.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人员,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培训现场将对系统进行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遇到问题当场提问,及时解决。

二、教练员和管理人员注册

(一)注册确认对象

1.2019年教练员、管理人员新注册

凡参加市体育局(含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的市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各区属教练员、训练管理工作人员,市属体校、学校、俱乐部等承担区参加市级比赛任务的带训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在2018年以前未在广州市体育局进行过注册登记的,必须进行资格注册。

2.已注册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2018年以前已经注册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目前仍继续从事训练和管理工作的,必须进行确认才能参加2019年度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青少年各项目比赛。以前已经注册,但目前已经退休或离职,不在本单位从事训练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不需进行确认。

(二)注册时间地点

1.第一阶段(注册数据录入及申报阶段):系统开通录入及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各单位请按要求录入资料,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三个月内证件照,确定无误后申报送审,逾期不予受理。

2.第二阶段(资料审核阶段):2018年3月27日至3月29日,市体育局在广州市体育局一楼新闻大厅办理注册材料审核等相关手续。

(三)注册要求

1.统一由有注册资格的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此外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登记手续,将不予受理。

2.教练员、管理人员新注册

教练员、管理人员新注册,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教练员提交《广州市教练员注册登记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1份,贴近期证件照、《广州市新注册教练员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一式2份。

管理人员提交《广州市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1份,贴近期证件照、《广州市新注册管理人员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一式2份。

上述表格均需加盖体育训练主管单位公盖。

(2)教练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注册单位验证后归还教练)。

(3)教练员、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注册单位验证后归还教练和管理人员)。

(4)电子照片(要求:3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篮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尺寸为4.8cm×3.3cm,头像占相片的三分之二)。

3.编制外业余教练员新注册

(1)各区聘请业余教练员,必须是所在行政区从事青少年业余训练的人员,方能进行注册。

(2)凡区学校、体育俱乐部的业余教练员,必须承认其所训练的运动员归属权为注册单位,并代表注册单位参加市的比赛(建议签订协议书,期限到2019年12月)。

俱乐部教练同时带多个区队员训练的,教练只能代表一个区注册,所带的队员在注册所在区的,带训教练填本人。其余非教练注册所在区的队员,带训教练填队员所在区相应项目教练。

(3)由区统一填报《广州市编制外教练员注册汇总表》并加盖区体育训练主管单位公章。

(4)注册所须提交的材料同上。

4.教练员、管理人员确认

(1)教练员分项目提交《广州市确认教练员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一式2份。

(2)管理人员分项目提交《广州市确认管理人员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一式2份。

上述表格均需加盖体育训练主管单位公盖。

(3)资料变更须提供的材料

确认教练员、管理人员职称、学历等变动的,需填写信息变更汇总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注册单位验后归还)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确认教练员、管理人员注册代表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变更注册单位申请和现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体育训练主管单位公章)。

确认教练员实际带训项目2个以上,都需带队参加比赛的,需以区为单位提供包括原注册项目在内的拟注册项目汇总表。

三、业余运动员注册

(一)注册确认对象

1.2019年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新注册

凡要参加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注册。已在国家、省体育局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仍需在市办理注册后方可参加市级比赛。由各区(市)输送到解放军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以解放军向输送单位颁发的入伍通知书、入伍登记表为准),必须在省办理注册手续,并由省体育局与解放军总政或总参共同签订输送运动员协议书,同时在总局办理注册手续才能参赛。

2.2018年已注册的运动员进行确认

2018年以前已经注册的运动员,必须进行确认才能参加2019年度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青少年各项目比赛。

(二)注册时间地点

1.第一阶段(注册数据录入及申报阶段):系统开通录入及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各单位请按要求录入运动员资料,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三个月内证件照(具体要求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采集个人身份信息时,大陆运动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神思牌2代身份证验证机具ss628-100系列,各单位自备)导入,不能手工录入。

港澳运动员身份信息用手工录入,录入香港身份证信息或澳门身份证信息。

2.第二阶段(资料审核阶段):2019年3月27日-29日在广州市体育局一楼新闻大厅办理注册材料审核等相关手续,请各单位将运动员注册资料按注册汇总表名单顺序、分项目整理汇总,由专人负责交付审核。

(三)注册项目

2019年广州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项目为田径、游泳、跳水、击剑、羽毛球、体操、乒乓球、蹦床、射击、赛艇、皮划艇(含静水回旋)、足球、篮球、举重、柔道、摔跤、武术(含散打)、跆拳道、网球、蹼泳、拳击、曲棍球、手球、水球、排球、花样游泳、棒球、垒球、高尔夫球、艺术体操共30项。

(四)有关原则与要求

1.统一由有注册资格的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此外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登记手续,将不予受理。

2.所有运动员必须办理省注册或备案

凡要参加市体育局(含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的市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含新注册和确认),不管是广州户籍还是非广州户籍,都必须在广东省体育局成功办理注册或录入资料备案,可以不拍骨龄。

3.注册优先原则

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注册一个项目,如出现新注册运动员在2个以上区市进行注册申报的,由相关区、县级市自行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存在争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在区属训练单位或学校训练的运动员,以运动员训练单位所在地为第一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学籍所在地为第二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户籍所在地为第三优先注册条件。

(2)在市属训练基地训练的运动员,以运动员输送单位为第一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学籍所在地为第二优先注册条件,运动员户籍所在地为第三优先注册条件。

4.新注册运动员材料总体要求

所有新注册的运动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港、澳身份证原件)和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为基本材料。资料审核时需交验如下材料(各类表格分项目打印),凡资料不齐全或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接受注册:

(1)中小学生运动员提交所属区教育部门提供的2019年《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含广州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统一编号,学籍号码必须与市教育局网上资料一致),加盖学校公章。中专、大学学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每名运动员一份,不得合并。

(2)《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1份,登记表中贴本人近三个月内大1寸证件照1张,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登记表必须家长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发现代签直接取消注册资格,因代签造成纠纷的追究代签人和负责领导责任。

(3)《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新注册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2份,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4)分项目提交在广东省体育局注册或备案的运动员汇总表,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5)不满6周岁(即当年9月1日以后)入学运动员分项目统一填写《广州市业余运动员不满6周岁入学登记表》1份,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6)超(含)7周岁入学运动员分项目统一填写《广州市业余运动员超(含)7周岁入学登记表》1份,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7)港、澳户籍运动员除了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港、澳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给各区。

5.省内户籍运动员新注册要求

(1)持省内非广州户籍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是未经该户籍地所在市体育行政部门注册或备案的,方能进行注册。

(2)凡已在省体育局注册和备案的运动员,如未经原注册单位和备案单位同意,又代表其他区(县级市)进行注册和更改姓名或年龄重新注册的,属无效注册,并按有关规定对注册单位进行处罚。

6.省外户籍运动员新注册要求

(1)持省外户籍和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在广州市辖区内就读并具有两年以上学籍(小学一年级以下除外),方可注册。须提供属地教育部门提供的2019年《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每名运动员一份,不得合并。

(2)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如未经原注册单位同意,又代表其他区进行注册和更改姓名或年龄重新注册的,属无效注册,并按有关规定对注册单位进行处罚。

7.确认办法及要求

(1)所有2018年各运动项目已注册运动员须通过注册软件办理确认申请手续。资料审核时交验《广州市业余运动员确认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一式2份,并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凡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2)确认时,如学籍发生变化的,资料审核时需提交新的所属地教育部门提供的《广州市学生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每名运动员一份,不得合并。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市业余运动员信息变更汇总登记表》。

(3)已在市体育局成功注册的运动员,只能进行确认,不得再进行重新注册。

(4)需转项的运动员,按正常确认流程完成确认,同时分项目填写《2019年广州市青少年运动员项目转项汇总登记表》一式2份,加盖区、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公章。转项只在注册期间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5)确认运动员如要变更代表单位,需提交原注册单位提供的“放弃运动员注册资格确认函”,放弃函须有原教练、运动员家长签名,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现注册单位“接收运动员注册确认函”,接收函须有运动员家长签名,加盖区体育行政部门公章。放弃函和确认函纸质版与注册资料一并提交,同时扫描电子版上传到广州市训练竞赛信息管理系统。但下列情况不受前述所限:

第一:如运动员在原注册单位3年内未代表注册单位参加广州市体育局举办的各项比赛,则运动员可以直接向广州市体育局申请变更代表单位,不需经原注册单位同意,相关手续由拟转入注册单位办理。

第二:运动员因升学或转学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变更,根据注册优先原则,原则上仍保持代表原注册单位注册,拟转入学校所在单位不得以变更注册单位才给予就读为条件,强迫运动员变更注册单位。如经协商原注册单位同意该运动员变更注册单位的,运动员在原单位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必须签订协议,确保运动员变更注册单位后所取得的所有比赛成绩由原注册单位和现注册单位各按50%计算。协议一式三份,原注册单位和现注册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交广州市体育局备案。

(五)资料备案

所有注册运动员资料将在注册完成后提交广东省体育局进行备案,注册运动员只能代表广州市参加各项比赛。未经广州市体育局同意另行代表其他单位参加比赛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六)注册费用

正常注册不收费,需补注册证的每张收工本费10元。

四、相关人员

(一)工作人员

1.体育局: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负责组织本次注册工作;

2.体科所: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并协助竞技体育处做好注册资料录入监督,转项、转区、户口变更运动员审核注册证制作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3.各专项部:各专项部根据注册人数多少派1-3名工作人员参加此项工作,负责注册资料现场审核,注册资料网上审核,并按专项把需要修改的信息汇总给体育局统一修改;

4.各区:各区分管注册工作领导和工作人注册当天需到场。

(二)监督员

为加强注册管理工作,确保本次注册资料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请各区推荐一名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业余运动员注册工作的人员,全程监督本次注册资料审核工作。监督员午餐统一由市体育局提供,其余差旅食宿费由各派出单位自理。

附件:1.2019年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注册照片要求

2.2019年注册工作时间安排表

3.监督员名单回执表

4.放弃运动员注册资格确认函

5.接收运动员注册确认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体育局

2019年3月6日

 

1.2019年广州市业余运动员注册照片要求.docx

2.2019年注册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3.监督员名单回执表.docx

4.放弃运动员注册资格确认函.docx

5.接收运动员注册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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